民间借贷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借款人需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这表明,借款人不仅有义务支付利息,还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本金。
二. 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构成违约
- 如果借款人只支付利息而不返还本金,那么他就违反了与出借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构成了违约。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本金,并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三. 利息支付也需符合法律规定
-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因此,即使借款人愿意支付高额利息,如果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是不合法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本金,并支付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