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要求实害结果吗-白国彤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刑事辩护

不作为犯罪并不统一要求有实害结果。这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类型来进行分析:

一. 故意犯罪中不要求实害结果

在故意犯罪中,并不严格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强调的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的危害性,即使危害结果并未实际发生,只要行为人具备了相应的故意,并实施了危害行为,就可能构成故意犯罪。

  • 例如,遗弃罪中,只要行为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就构成犯罪,而并不需要已经造成了被扶养人实际的损害结果。

二. 过失犯罪中要求实害结果

在过失犯罪中,则必须要有危害结果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特点是行为人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如果没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就不会构成过失犯罪。

我的观点:不作为犯罪是否要求实害结果,取决于犯罪的具体类型。对于故意犯罪而言,实害结果并非必要条件;而对于过失犯罪,实害结果则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