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172条规定原文-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2-15 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法》中并不存在第172条的规定。你可能是想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2条的规定。以下是该法条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这一法条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在生活中,比如某人曾经代理过某事项,后来代理权终止了,但相对人并不知情,仍然与该人进行了交易,并认为其有代理权,那么此时该代理行为就是有效的,这就是表见代理的情形。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