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没有评标专家不合法。
一. 法律依据明确评标专家的必要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此条款明确指出了评标委员会中评标专家的必要性和具体组成要求。
二. 评标专家的资格与选定
- 同上法条还规定了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即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并由招标人从相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确定。这进一步强调了评标专家的专业性和选定程序的规范性。
三. 评标专家的作用
- 评标专家在招标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负责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没有评标专家的参与,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专业、客观的评审,从而影响招标结果的质量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招标没有评标专家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评标委员会中评标专家的必要性和具体组成要求。评标专家的参与是确保招标活动公正、公平和科学性的重要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