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岗双职”是否符合用人规定,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组织类型、行业规定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
对于某些地区或组织,如常州市实施的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明确允许并鼓励高层次人才在高科技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之间进行“双岗互聘”。这种互聘模式旨在增强人才柔性流动,推动智力资源跨行业跨地域调配,并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此类计划通常会有明确的选聘流程、考核管理和政策保障,确保双岗互聘的顺利进行和人才的合理利用。
二、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规定
对于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实施范围则相对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7号)等相关政策,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可以申请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但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其他工作人员则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而对于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或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均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双岗双职”是否符合用人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参与特定计划(如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人才,其双岗双职是符合用人规定的,并受到相关政策的鼓励和支持。然而,对于事业单位等其他类型组织的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则可能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因此,在考虑“双岗双职”时,建议首先了解所在组织或行业的具体规定和政策要求,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并避免潜在的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