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通知书应当载明调取证据的具体特征,包括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存放地点、调取理由以及调取时间等关键信息。具体填写要点如下:
一. 证据的种类与名称
- 证据种类:明确是物证、书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还是其他类型的证据。
- 证据名称:详细描述证据的具体名称,如“某某合同原件”、“某某聊天记录截图”等。
二. 数量与存放地点
- 数量:准确填写证据的数量,如“1份”、“3张”等。
- 存放地点:明确证据当前的存放位置,如“某某公司档案室”、“某某个人家中”等。
三. 调取理由
- 详细说明调取该证据的原因和必要性,以及该证据与案件之间的关联。例如,“为查明案件事实,需要调取某某合同原件以核实合同内容。”
四. 调取时间
- 明确调取证据的具体时间,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时间点,也可以是一个时间段。同时,应注明调取证据的期限,即证据需要在何时之前提交。
五. 其他注意事项
- 调取证据通知书应当使用正式、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确定的表述。
- 通知书上应当加盖发文单位的公章,以证明其正式性和合法性。
- 如有可能,可以附上相关案件的简要情况说明,以便被调取方更好地理解调取证据的背景和目的。
例如,在填写调取证据通知书时,可以这样写:“调取证据通知书:兹有某某案件,为查明案件事实,现需调取你处保存的‘某某合同原件’一份,该合同存放于你公司档案室。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将该合同原件提交至我处。特此通知。发文单位(盖章),日期。”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