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不收现金是违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明确拒收现金违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表明,无论是大店还是小店,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都不能拒收人民币。
二. 拒收现金的行为违反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
- 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具有强制流通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内进行交易时,都应接受人民币作为支付方式。小店拒收现金,实际上是在挑战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因此是违法的。
三. 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 例如,如果一个小店因为某种原因拒收现金,而顾客只有现金作为支付方式,那么这个小店的行为就构成了对顾客的合法权益的侵犯。顾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综上所述,小店不收现金是违法的,因为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关于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不得拒收的规定。我建议小店应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人民币作为支付方式,以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