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20年前答应给子女钱怎么办-周定国律师|法行宝
2025-02-11 婚姻家庭

父母20年前答应给子女钱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依据赠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进行处理。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赠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意味着,父母作为赠与人,子女作为受赠人,双方达成赠与合意后,合同即成立。然而,赠与合同在成立后,赠与人并非完全不能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在20年前答应给子女钱,但并未实际交付,且赠与行为未经公证或不具备其他不得撤销的情形,那么父母在法律上仍有可能撤销该赠与。

二. 赠与合同的履行

  1. 实际交付与权利转移:赠与合同虽然成立,但赠与的财产权利并未实际转移给子女,直到父母实际交付财产给子女。因此,如果父母尚未交付财产,子女并不能直接要求父母履行20年前的赠与承诺。
  2. 赠与的自愿性:赠与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胁迫或欺诈。如果父母在20年前答应给子女钱是出于自愿,且没有受到胁迫或欺诈,那么这一行为在自愿性方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 法律建议

  • 书面协议的重要性: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我建议父母与子女在赠与财产时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书面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赠与的财产描述、赠与的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为法律证据,用于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就20年前的赠与承诺存在争议,我建议双方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父母20年前答应给子女钱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依据赠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进行处理。如果父母尚未交付财产,且赠与行为未经公证或不具备其他不得撤销的情形,那么父母在法律上仍有可能撤销该赠与。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我建议双方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