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全责方保险齐全都是由保险出钱吗”,我为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首先,明确一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并非全部由保险公司来赔付。在交通事故中,若责任方投保了相关保险,如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会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但责任方本身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赔偿主体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如肇事司机)需对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若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等保险,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约定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肇事司机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此时即便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也可能拒绝赔付商业险部分,肇事司机作为直接责任人,需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赔付范围及限额
交强险:
商业三者险:
三、超出保险赔付部分的处理
当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赔付限额时,超出部分需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例如,若受害者总损失为120万元,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共同赔付后仍有超出部分,这部分费用就需由肇事司机自己承担。
四、特殊免赔情形
此外,还需注意一些特殊的保险免赔情形,如驾驶员无证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年检等。在这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所有赔偿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时,并非所有赔偿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方在某些情况下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公司,以明确赔偿责任和赔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