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撤销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诉讼中 法院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 会怎么裁定-张伟国律师|法行宝
2025-07-04 房产纠纷

在撤销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诉讼中,如果法院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通常会采取以下裁定方式:

首先,法院会中止诉讼程序。因为土地权属争议是撤销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诉讼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明确了土地权属,才能进一步判断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应当被撤销。因此,在权属争议未解决之前,法院会暂停诉讼程序,等待权属争议的解决。

接下来,法院可能会引导或建议当事人通过以下途径解决权属争议:

  1. 协商调解:法院可能会鼓励当事人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解决权属争议。这种方式成本较低,效率较高,且能够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友好关系。

  2. 行政确权:如果协商调解无果,当事人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确权。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这一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配合行政部门的调查。

  3. 另行提起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另行提起土地权属争议诉讼。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对土地权属进行裁决。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协商调解和行政确权均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

最后,待权属争议解决后,法院会恢复诉讼程序。根据权属争议解决的结果,法院会对撤销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诉讼进行审理和裁决。如果权属争议解决结果支持原告的主张,法院可能会判决撤销不动产权证书;如果权属争议解决结果不支持原告的主张,法院则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在撤销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诉讼中,法院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时,会中止诉讼程序,并引导或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行政确权或另行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权属争议。待权属争议解决后,法院再恢复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