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碰人双方都没事,且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面是具体的处理步骤和法律依据:
一. 即行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 处理步骤:首先,确保双方及车辆安全,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然后,双方可以交换联系方式、车辆信息、保险信息等,并拍照记录事故现场(包括车辆位置、碰撞部位等),以便后续协商或报案使用。最后,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维修费用、误工费等。
二. 报告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法律依据: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处理步骤: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损害赔偿有争议,或者事故涉及公共设施损毁(如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应当立即报警并等候处理。报警时,应提供事故地点、双方车辆信息、人员伤亡情况等基本信息。
三. 记录事故详情并共同签名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 处理步骤:在撤离现场前,双方应共同记录事故详情,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碰撞部位、双方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并共同签名确认。这将作为后续协商或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
我的观点: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双方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然后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处理。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将能够更高效地解决事故带来的问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