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基数是否含每月发放的奖金-段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5-07-02 劳动纠纷

加班工资基数通常不包含每月发放的奖金。在我国,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来确定,这个月工资通常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以及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具体来说,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明确排除了年终奖和各类补贴、津贴以及加班工资等。这一规定体现了加班工资作为对劳动者额外工作时间的补偿,其计算基数应当基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水平,而不应包含那些具有奖励性质或特殊用途的款项。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每月发放的奖金不会被计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中。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奖金应计入加班工资基数,那么应当按照约定或规定执行。但在没有这些特别约定或规定的情况下,奖金通常是不包含在内的。

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