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后工资应当立即结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无论员工状态如何,公司都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这意味着,被开除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清工资。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工资待遇的支付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这种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工资的结算和支付。但这种情况并不改变用人单位应立即结算工资的法定义务,只是双方通过协商对支付时间进行了调整。
- 如果员工在离职前需要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用人单位可以在办结这些手续后再支付工资。但这也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无限期拖延支付工资,而是应当在完成必要的手续后及时支付。
维权途径: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立即结清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要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了解具体原因和解决方案。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 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未能满足劳动者的诉求,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关赔偿。
- 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被开除后,工资应当立即结清。如果遭遇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积极采取维权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