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0岁办理了农村退休手续再务工受伤,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但也可能存在例外。具体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
- 根据通常的法律规定,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在劳务关系中,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按照民事侵权的要求,向雇主主张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例外情况:
- 在一些地区,如果能够证明劳动者虽然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并且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中受伤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这需要根据具体地区的政策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例如,有的地区明确规定,此类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可以参照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
-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也指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满60岁办理了农村退休手续再务工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无法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