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什么条件下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王晶律师|法行宝
2025-07-01 劳动纠纷

在符合法定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来说:

  1. 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基于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方式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愿和选择权。

  2. 法律规定的应当签订情形:在以下三种法定情形下,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这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后续订的情形,且十年的时间必须严格连续,不能中断。
    • 特殊时期保障: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里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是以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时间为准。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当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续订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