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到除名决定书的除名通常是无效的。下面我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除名决定是单位对员工的一种处分行为,它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在事业单位中,除名决定的做出通常要求有员工严重的违规行为作为事实依据,并且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员工、给予员工申辩的机会等。
其次,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来看,除名决定必须送达给员工,即员工必须收到并知晓该决定,它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仅仅做出了除名决定,但没有采取有效方式送达给员工,那么该决定在法律上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最后,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如果您没有收到除名决定书,那么您可以主张该除名决定对您无效。您可以要求单位出示除名决定的送达证据,如果单位无法提供,那么您就有理由认为该除名决定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没有收到除名决定书的除名通常是无效的。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及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