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的钱被第三人拿走算既遂。
分析说明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该恐惧心理处分财产。当行为人或第三人实际取得财产时,即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
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行为人的威胁或要挟必须导致被害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且这种恐惧与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被害人在恐惧心理的驱使下,会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自己的财产。
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当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者行为人指定的第三人实际取得并控制这些财产,此时敲诈勒索罪即达到既遂状态。这里的“取得”指的是实际控制并能够支配和使用该财产。无论这笔钱是被行为人自己拿走还是被其指定的第三人拿走,都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的钱被第三人拿走,同样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你面临相关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