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依据主要是《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这一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国家机关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普法实效。
具体来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严格依法办事,还要承担起普法的责任,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这一制度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使执法过程成为普法过程,所有的执法主体同时也是普法的主体。
此外,该意见还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中的工作职责,要求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普法工作合力。
综上所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依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而实施的,旨在通过执法与普法的有机结合,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