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方在发包方场所施工发生人员死亡是谁的责任”这一问题,责任归属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见法律实践,为您提供的详细分析:
若存在劳动关系:
- 若死亡的工人与承包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承包方作为用人单位,需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这包括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若存在劳务关系或承揽关系:
- 若死亡的工人与承包方是劳务关系或承揽关系,承包方对工人的安全保障负有重要义务。若承包方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未进行安全培训等,存在过错导致工人死亡,那么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同时,发包方在选任承包方时,若存在过失,如选择了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共同责任情况:
- 在某些情况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可能都需承担责任。例如,发包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如未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而承包方也存在过错,如违规指挥作业等。此时,双方应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特殊约定情况:
- 虽然发包方与承包方可能在合同中约定了施工中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工作均由承包方自理,但这样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施工中死亡的工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若发生事故,发包方仍可能因选任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承包方在发包方场所施工发生人员死亡的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工人与承包方的法律关系、承包方的过错程度、发包方的选任过失等多个因素来综合判定。若您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