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交通事故死亡 妻子智力残疾二级无生活来源 是否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雷强律师|法行宝
2025-06-28 交通事故

可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来说:

  1.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在此案例中,妻子作为智力残疾二级且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符合被扶养人的条件。

  2. 条件满足:妻子因智力残疾二级而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这完全满足了被扶养人的两个条件:一是受害人(丈夫)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二是被扶养人(妻子)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3. 赔偿义务人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该费用计算入交通事故赔偿总额中。如果妻子还有其他扶养人(如子女或其他亲属),则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综上所述,妻子作为智力残疾二级且无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在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完全有权利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