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粉碎性骨折出院以后和做伤残能力鉴定之前期间的误工费谁出-王安春律师|法行宝
2025-06-27 劳动纠纷

工伤粉碎性骨折出院以后和做伤残能力鉴定之前期间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分析如下:

  1. 法规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停工留薪期: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特殊情况:

    • 如果停工留薪期届满后,职工仍需继续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如无故请假等)导致误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该部分误工费。
  4. 误工费承担:

    • 在工伤粉碎性骨折出院以后至做伤残能力鉴定之前的这段时间,如果职工因工作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且处于停工留薪期内,那么其误工费应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综上所述,工伤粉碎性骨折出院以后和做伤残能力鉴定之前期间的误工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