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超过一年不能做工伤认定吗-杨骐菘律师|法行宝
2025-06-26 劳动纠纷

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超过一年确实不能做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提出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具体如下:

  1.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耽误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存在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情况,例如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这意味着,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事故发生超过一年,仍然有可能进行工伤认定。

  2. 单位未按规定申请时的特殊处理: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单位未履行其义务时的合法权益。

因此,虽然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超过一年不能做工伤认定,但在特定情况下仍有可能进行认定。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尽快启动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