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中两所房贷的扣除问题,并不是任意绑定哪所都可以扣除的。具体来说: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关键是“首套住房贷款”,意味着只有首套房的贷款利息才能享受这一扣除政策。
非首套住房贷款:对于非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并未提供相应的扣除政策。因此,如果你有两所房贷,但只有其中一套是首套房贷,那么只有首套房贷的利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扣除方式选择:如果夫妻双方都有首套房贷,并且都符合扣除条件,那么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各自扣除50%。但这一选择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内确定,并且一旦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中两所房贷的扣除并不是任意的,只有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才能享受扣除政策。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