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怎样取消取保候审申请-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行政纠纷

取消取保候审申请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及相应的程序,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取消取保候审的决定。具体来说:

  • 情形:包括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等。
  • 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各自的办案阶段,一旦发现上述情形,都有权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并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后,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届满时,需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 程序: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三、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办案机关将依据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 处理: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强制措施。此时,办案机关也会取消取保候审,并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取消取保候审申请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