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单位不能收取员工保证金或押金。具体来说,该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劳务派遣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如果劳动者已经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了押金,那么可以向该公司要求退还。如果公司拒绝退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法律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劳务派遣公司收取押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支付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押金。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向劳动仲裁部门或专业律师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