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由谁诉讼追缴-代雨庭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拆迁安置

关于“土地出让金由谁诉讼追缴”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追缴责任通常由自然资源部门(原规划局)或税务部门承担。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已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因此,对于未按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税务部门有权进行追缴。

在追缴过程中,若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则可能涉及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1. 民事诉讼路径:如果将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民事合同,那么自然资源部门或税务部门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追缴土地出让金及可能的滞纳金。这种方式下,滞纳金数额由法院审理确定,避免了直接通过行政方式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但民事诉讼可能面临诉讼费较高、周期长的弊端,且需要论证是否超出诉讼时效。

  2. 行政诉讼路径:如果将土地出让合同视为行政协议,那么自然资源部门或税务部门可以启动行政程序,作出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的行政决定。这种方式下,成本较低,无诉讼费,且审理周期一般较短。但若拿地企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可能不认为土地出让合同是行政协议,或者对滞纳金缴纳进行合理性审查,这都会造成最终追缴结果的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金的诉讼追缴主体通常是自然资源部门或税务部门,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在追缴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两种路径,每种路径都有其利弊和风险。因此,在启动追缴程序之前,建议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准备和评估,以确保追缴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