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离 退休 退职 被辞退 开除的医师进行备案需要审批吗-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对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开除的医师进行备案是否需要审批”,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医师在注册后出现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开除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需要在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这一规定明确了备案的制度和流程,但并未提及“审批”这一环节。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下备案的流程:

  1. 申请:由医师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向相应的注册主管部门(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

  2. 受理:注册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如果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且符合法定形式,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要求补正材料。

  3.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系统进行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会出具《不予备案决定书》。

  4. 领取结果:申请人(或机构)可以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机构端查看备案结果。

从上述流程可以看出,整个备案过程主要涉及到的是“申请”、“受理”、“审查”和“领取结果”这四个环节,而并没有“审批”这一环节。因此,对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开除的医师进行备案是不需要审批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医师,其执业注册会被注销。这是备案制度的一个重要后续环节,也是确保医师执业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综上所述,对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开除的医师进行备案是不需要审批的,而是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即可。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