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管罪名-支鹏晖律师|法行宝
2025-06-21 刑事辩护

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管的罪名共计有38个。这些罪名主要涵盖了涉及政治安全、经济犯罪、治安管理、刑事侦查以及特定行业(如铁路、民航)安全等多个方面。具体来说:

  1. 涉及政治安全保卫局管辖的案件(共2个):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2. 涉及经济犯罪侦查局管辖的案件(共16个):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案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
    •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案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案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
    • 违法运用资金案
    • 违法发放贷款案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
    •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 职务侵占案
    • 挪用资金案
  3. 涉及治安管理局管辖的案件(共11个):

    • 重大责任事故案
    • 强令、组织违章冒险作业案
    • 危险作业罪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
    • 危险物品肇事案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
    •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
    •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
    • 接送不合格兵员案
  4. 涉及刑事侦查局管辖的案件(共7个):

    • 消防责任事故案
    • 非法拘禁案
    • 非法搜查案(注:此罪名系监察、检察和公安机关三家共管)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案
    • 破坏选举案
    •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案
    •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案
  5. 涉及铁路公安局管辖的案件(1个):

    •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案
  6. 涉及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管辖的案件(1个):

    • 重大飞行事故案

在处理这些共管罪名案件时,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均可以管辖,但关键在于区分涉嫌相关罪名的人员是否属于公职人员。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案件,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作为专业律师,我支鹏晖在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取保候审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有需要,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