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不可以跟车过户给别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的相关规定,当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在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在这个过程中,车辆管理所会查验机动车,核对相关信息,并收回原有的号牌、行驶证。之后,会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同时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这意味着车牌是随人不随车的,即车辆过户后,新车主需要重新选择新的号牌,而原车牌号的使用权仍然归原车主所有。如果原机动车号牌满足规定的使用年限,它可以保留在原车主名下两年,原车主在购买新车时可以直接使用。如果不满足条件或者原车主放弃原来的机动车号牌,其号牌会回到号牌库。
因此,在进行车辆过户时,新车主需要了解这一规定,并在过户后按照流程重新选择并办理新的车牌号。同时,准备好相关的过户材料,如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以便顺利完成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