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阮芳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经济纠纷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的税率,主要根据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是否设立机构、场所,以及所得是否与这些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来确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情况

  1. 所得范围: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同时,对于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如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 适用税率:

    • 在这种情况下,非居民企业所得适用税率为25%。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情况

  1. 所得范围:

    •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这类所得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2. 适用税率及减征规定:

    • 原本这类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
    •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这类所得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相关规定

  • 对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 支付方在支付相关款项时,有义务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的税率主要根据其在境内是否设立机构、场所及所得与这些机构、场所的实际联系来确定。对于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5%;对于未设立机构、场所或所得与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所得,经减征后适用税率为10%。同时,支付方在支付相关款项时有代扣代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