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物业费当初给我签的不交物业费,换物业了我这个还有效吗”的问题,我给出如下分析:
结论前置:您之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关于不交物业费的协议,在更换物业公司后,一般不再有效。您需要与新物业公司重新协商物业费缴纳事宜。
分析说明:
合同相对性原理:您之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双方当时的约定和信任关系建立的。当物业公司更换后,原协议中的双方关系已经发生变化,新物业公司并未参与原协议的签订,因此原协议对新物业公司不具有约束力。
物业服务连续性:虽然物业公司更换了,但物业服务本身具有连续性。新物业公司接管后,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并有权根据服务内容和成本,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因此,您不能仅凭原协议拒绝缴纳物业费。
重新协商建议:鉴于上述情况,我建议您与新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新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如果您对新的物业费有异议,可以与新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达成新的协议或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您之前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关于不交物业费的协议,在更换物业公司后一般不再有效。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物业服务的正常进行,建议您与新物业公司重新协商物业费缴纳事宜。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