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对于个体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但请注意,在享受免税政策的同时,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例如,对于销售机动车的个体户,即使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也可以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的来说,个体户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确保自身符合相关规定,并正确操作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