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以作为特殊资格条件吗-谢万扬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公司事务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不可以作为特殊资格条件,以下是具体的解释:

首先,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明确规定,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招投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以经营范围为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参与。

其次,从经营范围的本质来看,它并不构成对市场主体一般经营能力的限制,也不成为对市场主体许可经营能力的赋予。经营范围只是市场主体依规将自己的经营活动通过登记对外公示的过程,是告诉消费者公司现在在提供哪些产品或服务,但并不意味着公司只能提供这些产品或服务。因此,将经营范围作为特殊资格条件并不合理,因为它并不能准确反映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或满足采购需求的能力。

最后,对于特殊项目或行业,如果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准才能从事,那么应当将相关的行政许可或资质要求设为资格条件,而不是简单地以经营范围为依据。这样做既能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又能真正选拔出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

综上所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不可以作为特殊资格条件。在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应更加注重供应商的实际能力和资质情况,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采购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