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新生儿生育登记中父亲是军人且没有户口的情况,是可以进行办理的。具体来说,根据不同情形,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均为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那么他们所生的子女可以在所属部队集体户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此时,需要提供父母的《军官证》以及所属部队开具的同意落户声明。另外,也可以选择申请在父母名下合法产权住房单独立户,这需要提供父母的《军官证》以及落户地房屋产权证明。
其次,如果父母一方为因服现役而注销户口的军人,另一方为外省市户口,那么他们所生的子女可以申请随本市(外)祖父母落户。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交现役一方的《军官证》、户主居民身份证、户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在办理新生儿生育登记时,除了上述特殊情况的材料外,通常还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出生登记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如父母一方为军人,则提供《军官证》)、以及《结婚证》和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
总的来说,尽管父亲是军人且没有户口,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仍然有多种方式可以为新生儿办理生育登记。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并前往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