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43条规定-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主要规定了非法采矿罪与破坏性采矿罪。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非法采矿罪

  1. 定义:非法采矿罪指的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或者擅自进入特定矿区及开采特定矿种的行为。

  2. 立案标准:

    •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有观点认为是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 两年内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
    • 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3. 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

  1. 定义:破坏性采矿罪是指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2. 立案标准:

    •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有观点认为是五十万元以上)。
    • 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资源中,造成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 致使重要河流、堤坝、大型水利工程设施等被破坏。
    • 其他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情形。
  3. 法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对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规定十分明确,旨在保护矿产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任何违反该法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