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三类人员不准延迟退休的政策已经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在2024年底最后一天发文、2025年元旦公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说,这三类人员只能“到龄退休”或者“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而不允许“弹性延迟退休”。
具体而言,这一政策涵盖了所有公务员,即公务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能申请弹性延迟退休。同时,也包括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部门副职以上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以及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程师、会计师、政工师等),以及事业单位中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如公立学校、医院、疾控中心等单位的管理人员。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规范退休制度,确保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及时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同时,也为其他员工提供了更多的弹性选择,允许他们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