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的。具体来说,职工个人需要缴存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所在单位也需要为职工缴存相应比例的住房公积金。这两部分缴存的金额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并储存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这些单位都需要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具有强制性,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同时,公积金的缴存也有其好处,对于单位来说,可以树立企业好形象,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还可以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节约税收成本。对于职工来说,缴存公积金可以享受住房低息贷款的优惠,获取利息收入,还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增加个人收入。
因此,公积金的缴纳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的,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