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享有15天的产前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她们在产前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规定中明确了产前可以休假15天,但这并不是硬性的规定。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休假时间。如果怀孕女员工因身体不适要求提前休产假,单位一般而言应该予以允许,这也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立法精神,即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
总的来说,女职工在产前享有至少15天的休假权利,但具体休假时间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单位协商确定。如果有任何关于产假或产前假的疑问,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