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保健食品专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具体来说,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设立专柜或者专区,设置相关食品的提示牌,以明确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防止误导消费者。若经营者未按规定设立专柜或者专区并用提示牌标明,或者未按规定存放相关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例如,某经营户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未设立专区专柜销售保健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有效起到了警示作用。又如,某商店未按规定设立保健食品专区提示牌,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受到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此,为避免可能的行政处罚,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保健食品专区,并设置明显的提示牌,以确保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明确区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