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就发媳妇这一说法显然是不合法的,也不符合实际。婚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和爱情基础之上的,不能通过任何强制或分配的方式来实现。
根据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的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军队人员的婚姻管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规范和加强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规定中明确了军队人员的结婚年龄、申请结婚的程序、审批权限以及需要出具的证件和材料等相关内容。
具体来说,军队人员结婚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要求,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也不得申请结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包括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政治考核、审查同意后呈报审批等步骤。审批权限也根据军人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因此,当兵并不会直接发放媳妇,婚姻的选择和建立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和爱情。军队只是提供了一个管理和规范军队人员婚姻的制度框架,以确保军队人员的婚姻符合法律法规和军队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