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否构成受贿-匡嘉鑫律师|法行宝
2025-06-04 刑事辩护

承诺斡旋并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承诺斡旋已侵害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 刑法规定受贿罪,本质上是要惩治侵犯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行为。一旦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受到侵害,并具备为他人谋利的条件,则应予以惩治。
    • 在斡旋受贿中,即使行为人仅承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未实际实施斡旋行为,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也已经受到侵害。这种承诺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对职务行为廉洁性的侵犯。
  2. 承诺斡旋符合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证据适用标准:

    •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和实现三个阶段的行为。只要具备其中一个阶段的行为,就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
    • 因此,在斡旋受贿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接受行贿人的请托,出于真实意思,承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无论是否实际已向该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要求,均应视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3. 斡旋受贿中的贿赂是行为人承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价:

    • 在斡旋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是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贿赂是“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价。
    • 即使行为人未实际实施斡旋行为,但只要其承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了贿赂,就构成了受贿罪。

综上所述,承诺斡旋并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这是因为这种承诺已经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符合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证据适用标准,并且贿赂是行为人承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价。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