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王国江律师|法行宝
2025-06-02 刑事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是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以及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具体内容。以下是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 行为要件: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故意毁坏、故意破坏设备的正常运行等。
  • 对象要件:所破坏的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或易燃易爆设备,且这些设备必须关系到公共安全。
  •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责任:对于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行为人,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严重后果或巨大损失,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 行为要件:行为人因过失(如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损坏了电力设备或易燃易爆设备。
  • 结果要件:这种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 主观要件:行为人对于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法律责任:对于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行为人,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较轻,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法律建议

  1. 增强安全意识:对于涉及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3. 法律咨询:对于涉及此类犯罪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规定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读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关于经济纠纷、取保候审或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