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监外执行-杨士富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您好,监外执行是一项体现我国法律人文关怀的刑罚执行制度。具体来说,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

一、监外执行的对象

监外执行主要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这些罪犯由于存在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等,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下,在监外来执行刑罚。

二、监外执行的条件

  1.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患有属于相关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3. 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同样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是不得保外就医的。

三、监外执行的决定与执行

  1. 在交付执行前,监外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并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的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和依据等内容,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 在交付执行后,若监狱或看守所认为罪犯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会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批准后,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四、监外执行的监督与终止

  1. 检察机关对监外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若检察机关认为监外执行不当,会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决定或批准机关重新核查。
  2.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等)后,若刑期未满,罪犯需继续收监执行;若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同时,若发现罪犯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或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也会终止监外执行,将罪犯收监。

五、实例说明

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审理的赵某某案件为例,赵某某因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但由于其年龄较高且身体状况极差,血压远超危险的重度高血压上限,危及生命。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赵某某的身体状况,做出了对其监外执行的决定。这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又保障了罪犯的基本权利。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监外执行这一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