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14条原文-刘扬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主要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具体来说,该条款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与签订情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背景与建议:

  • 法律背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设立,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合同频繁更换劳动者,从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 对劳动者的建议:如果你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多年,或者已经连续订立了多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违反公司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职业稳定性。
  • 对用人单位的建议:用人单位在决定是否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工作年限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未及时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面临法律风险。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遭受损失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以上解释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工伤或合同纠纷的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