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周学广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公司事务

在执行程序中,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申请追加存在特定情形的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解析及法律依据:

  1. 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 内容解析:若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只缴纳部分出资,且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 股东抽逃出资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 内容解析: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方式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财产减少无法偿债时,债权人可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财产混同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内容解析: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4. 公司解散时未依法清算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内容解析: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进行清算,或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未依法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流失、债务无法清偿的,债权人可申请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 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 内容解析:公司解散后,股东如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或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如隐匿、转移等,导致公司无足够财产偿债,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或恶意处置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 申请与审查:追加被执行人通常需依当事人或权利人的申请启动,执行法院不得依职权启动。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执行法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 听证与裁定:对于涉及重大实体权利的追加申请,执行法院可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建议:

  • 债权人在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前,应充分收集证据,证明股东存在上述可追加的情形。
  • 在申请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 若对法律程序或证据收集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的成功率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要求,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债权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