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人承担的责任-商静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合同纠纷

工程居间人承担的责任主要取决于其具体行为及角色定位,一般而言,若居间人仅作为中间人促成合同成立且未参与违法活动,则不承担工程相关的直接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提供虚假信息、作出不当保证、参与违法活动等,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 单纯居间介绍:

    • 若工程居间人仅作为中间人,积极搜寻合适的工程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委托人,同时未参与工程的实施、管理或质量把控,也未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欺诈或作出实质性承诺,则通常被视为合同法上的居间人,其责任仅限于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服务,不承担工程相关的直接责任。
  2. 无违法行为:

    • 若居间人未从介绍行为中谋取不当利益,也未参与任何违法转包、分包或规避监管的行为,则同样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

  1. 提供虚假信息或欺诈:

    • 若居间人故意提供虚假的工程信息,如虚构工程规模、资金状况等,或在介绍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被介绍方遭受损失,则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构成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
  2. 作出不当保证或承诺:

    • 若居间人对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顺利推进等事项向一方或双方作出明确的保证或承诺,但实际情况未能兑现,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则需根据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参与违法活动:

    • 若居间人明知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仍然进行介绍,或协助没有资质的施工方承揽工程、帮助规避监管,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4. 未尽忠实与保密义务:

    • 居间人需向委托人全面、真实地报告与订立工程合同有关的所有事项,并严格保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若居间人违反这些义务,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未尽力促成合同成立:

    • 居间人有义务积极进行媒介活动,协助解决问题与障碍,以促成合同的成立。若居间人未履行这些义务,导致合同未能成立或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则可能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不过,这一责任通常较为有限,且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三、法律责任的具体分析

  1. 民事责任:

    • 若居间人的行为导致委托人遭受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居间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数额需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2. 行政责任:

    • 若居间人参与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违法活动,相关行政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3. 刑事责任:

    • 若居间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如诈骗罪、串通投标罪等,将面临刑事指控和可能的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罚金等。

四、建议与指导

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工程居间人应:

  • 谨慎行事:确保介绍行为合法合规,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 充分了解与核实信息:对所介绍的工程信息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避免作出不当保证或承诺:不轻易对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顺利推进等事项作出保证或承诺,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 履行忠实与保密义务:严格遵守忠实义务和保密原则,保护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 积极促成合同成立:尽力履行媒介义务,协助双方解决问题与障碍,以促成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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