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道路上掉落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吗-陈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侵权纠纷

是的,在公共道路上掉落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通常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实施妨害通行行为并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适用情形:

    • 例如,某人在公共道路上随意倾倒建筑废料,导致行人摔倒受伤,或者车辆因避让遗撒物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这些情况下,倾倒废料或遗撒物品的行为人即需承担侵权责任。
  3. 归责原则:

    • 此类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妨害通行行为并造成损害,且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就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行为人无需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需承担责任。
  4. 责任承担方式:

    • 行为人需赔偿受害人因损害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则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公共道路管理人的责任

  1. 法律依据:

    •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公共道路管理人若不能证明已尽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也需承担责任。这一条款规定了道路管理人在公共道路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2. 适用情形:

    • 例如,道路上出现遗撒货物,道路管理部门知晓后未及时清理或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车辆碰撞事故。此时,道路管理部门需承担相应责任,因为其未尽到管理职责,未能确保道路的畅通和安全。
  3. 归责原则:

    • 此类情况下主要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除非道路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如已及时清理、设置警示标志等),否则即推定其有过错并需承担责任。这一原则有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道路管理人积极履行管理职责。
  4. 责任认定与承担:

    • 道路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可能承担次要责任或主要责任。赔偿范围与实施妨害通行行为人的赔偿范围类似,根据受害人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综合建议

  • 对于行为人:应避免在公共道路上实施任何妨害通行的行为,如随意倾倒垃圾、遗撒物品等。这些行为不仅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害,还可能使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 对于道路管理人:应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确保道路的畅通和安全。一旦发现道路上存在妨害通行的物品或情况,应及时清理或设置警示标志,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 对于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就医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共道路上掉落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通常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但道路管理人若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综合考虑行为人与道路管理人的过错程度及法律规定,确保责任划分公正合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