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提交了可以撤诉-余詠怡律师|法行宝
2026-08-01 婚姻家庭

交了离婚起诉状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回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申请撤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析:

一、撤诉的法律依据与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撤诉必须遵循自愿、合法、不损害他人权益的原则。这意味着,撤诉必须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受到胁迫、欺诈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撤诉不得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撤诉的条件

  1. 自愿性:撤诉必须是原告的真实意愿,任何强迫或胁迫行为均不合法。例如,如果原告因受到被告的威胁或恐吓而提出撤诉,这种撤诉申请通常不会被法院准许。

  2. 时间要求: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应在法院宣判前。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并宣判,诉讼结果即已确定,此时再申请撤诉将不被允许。例如,如果法院已经对离婚案件进行了宣判,判决双方离婚,那么原告就不能再提出撤诉申请。

  3. 合法性:撤诉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原告通过撤诉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以损害另一方的权益,这种撤诉申请法院将不予准许。

三、撤诉的程序

  1. 提交书面申请:原告需要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明确表达撤诉的意愿和理由。撤诉申请书应当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撤诉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2. 法院审查与裁定:法院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撤诉是否自愿、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损害他人权益等。若符合撤诉条件,法院将裁定准许撤诉;若不符合撤诉条件,法院将裁定不准许撤诉。

四、撤诉的后续影响与限制

  1. 诉讼程序终结:撤诉后,本次离婚诉讼程序即告结束,视同未起诉。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仍享有再次起诉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且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法院可能在六个月内不予受理,以防止滥用诉讼权利。不过,若出现新情况(如家庭暴力)或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则不受此限制。

  2. 诉讼费用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原告申请撤诉并获法院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减半交纳。这意味着,撤诉可以节省一部分诉讼费用。

五、实际操作建议

在考虑撤回离婚起诉时,原告应仔细权衡利弊,充分评估自身情况和法律后果。例如,如果双方已经通过协商解决了离婚问题,或者原告认为继续诉讼对自己不利,那么可以考虑撤诉。但需要注意的是,撤诉应当是原告基于自身情况和意愿作出的理性选择,而非受到外部压力或不当影响的结果。

总结来说,交了离婚起诉状后是可以撤回的,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法院裁定。在行使撤诉权利时,原告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后果,并谨慎作出决定。如果你在此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