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外地精神病人由谁遣送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精神病人的遣送,主要依据的是病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精神病人有近亲属在本市,那么通常由其近亲属负责领回严加看管和治疗,或者送回原住所地。这是基于家庭监护的责任和原则。
然而,如果精神病人在本市无近亲属,那么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上海市监护治疗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条例》等,对于外省市的精神病人在本市肇事的,且本市无近亲属的,由民政、公安部门共同负责遣送回原住所地。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民政和公安部门将承担起遣送精神病人的责任。
具体来说,民政部门通常负责精神病人的救助、安置和遣送等工作,而公安部门则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包括处理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行为。因此,在遣送外地精神病人的过程中,民政和公安部门将密切合作,确保精神病人能够安全、有序地返回原住所地。
此外,如果精神病人有肇事、肇祸行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遣送的过程可能会更加严格和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经过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等程序,确认精神病人的病情和危险性,然后再由相关部门进行遣送。
总的来说,外地精神病人的遣送责任主要取决于病人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精神病人有近亲属在本市,那么通常由近亲属负责;如果无近亲属,则由民政、公安部门共同负责。在遣送过程中,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