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结合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现就您工作一年半未签合同被辞退的补偿问题,分情况说明如下: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工作一年半未签合同,可主张11个月(第2个月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需注意:此项请求的仲裁时效为1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通常为离职后1年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辞退您的合法理由(如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则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您可主张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工作年限1.5年×2倍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为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未休年假工资(如适用)
若您累计工作满1年,可享受每年5天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假且未支付300%工资的,您可主张1年半应休未休年假工资(具体天数需结合入职时间计算,通常为5天×200%日工资)。
操作建议:
特别提醒:若用人单位主张”已签合同但遗失”,需由其承担举证责任。若您对具体计算或程序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证据材料进一步分析。